关于新田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2017年12月1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肖方英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全力组织收入,科学调度资金,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全县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642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2%,比上年增加3636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2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6%,比上年减少2509万元,下降5.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83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9%,比上年增加5520万元,增长4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6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比上年增加625万元,增长15.7%。
从收入结构来看,全县税收收入完成51638万元,比上年增长13.7%;非税收入完成126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从收入质量来看,全县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0.4%,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
2017年,我县财政总收入未实现年初预算目标,主要是因为:一是“营改增”改革后企业税负下降,财政税收收入减少;二是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扩大、中央和省取消或停征4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税降费政策,给我县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影响;三是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的要求,预算执行中对非税收入任务进行了压缩。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69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200万元,增长6.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公共安全支出9300万元,比上年增长3%;教育支出5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4.9%;科学技术支出2580万元,比上年增长15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00万元,比上年增长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00万元,比上年增长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节能环保支出6880万元,比上年增长4.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40万元,比上年增长2.1%;农林水支出40390万元,比上年增长3.5%;交通运输支出5830万元,比上年增长2.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20万元,比上年增长2.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0万元,比上年增长4.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20万元,比上年增长2.9%;住房保障支出10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5%;金融支出9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193万元。
2017年,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188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37万元,增长5.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及返还性收入123284万元,比上年增加6532万元,增长5.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053万元,比上年增加3805万元,增长6.2%。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4792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12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33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500万元,上年结转482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792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69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2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63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收入21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上级专项拨款收入37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万元。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63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1000万元,重点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900万元,重点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等方面;污水处理费支出400元,重点用于污水处理;上级专项拨款收入3785万元,按规定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80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74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927万元,其他收入11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12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0946万元,其他支出217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5688万,滚存结余35902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33万元,支出13986万元,滚存结余113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09万元,支出4543万元,滚存结余733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17万元,支出5409万元,滚存结余131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431万元,支出18953万元,滚存结余125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0万元,支出86万元,滚存结余14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9万元,支出144万元,滚存结余367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末,我县政府债务22.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69亿元,专项债务1.92亿元。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3.66亿元,我县政府债务未超过省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
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2017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六大战役”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兴产业,促转型。巩固发展烤烟产业,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发展烤烟生产的补助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加快烟基建设步伐,支持烟农新建密集型烤房,提高烟叶种植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促进烤烟产业提质增效。2017年全县种植烤烟5.2万亩,收购烟叶10.6万担,实现烟叶税收2948万元。推动发展新型工业,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用于支持工业园区“135”工程建设和扶持企业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等方面。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用于扶持富硒蔬菜、大豆、油茶等产业发展。投入资金650多万元,用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成功争取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1500万元。二是抓项目,扩需求。坚持以项目为载体,扩大有效投资。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和资金,用于教育、医疗、住房、节能环保等民生领域建设,同时县本级财政投入资金3.67亿元,用于支持推进全县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力带动了经济增长。三是降税负,激活力。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营改增”改革减税效应进一步显现,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扩大,先后取消和停征4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企业成本,有效激发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活力。
2、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有质有量
面对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的双重压力,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努力开源节流,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基础,提升征管效率。定期组织财税三家单位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动态掌握财政收入的入库情况。健全税源台账,加强纳税调查,及时分析企业税负情况,增强了税收征管的主动性。完善征管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纳税主体在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形成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财政税务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收入征管格局。二是抓重点,深挖增收潜力。强化对房地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税收征管,财政、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税收专项整治,全年实现房地产业税收1.5亿元,比上年增加7000多万元;加大对重点项目税收的催缴力度,全年入库重点项目税收5000多万元;及时清算农商行税收,全年入库农商行税收4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300万元。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加快国有存量土地开发处置力度,全年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1000万元。三是严稽查,强化依法治税。组织开展财税大检查和历年欠税清理,大力整治纳税秩序,促进税收入库,通过财税大检查和历年欠税清理,查补少缴漏缴税款3300万元。四是抓机遇,积极上争资金。认真研究中央和省政策精神,积极做好项目对接,上争资金成效明显。全年争取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188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37万元,增长5.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及返还性收入1232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5053万元。同时,争取省财政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3500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7.98亿元,有效减轻了县财政压力,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
3、改善民生福祉,释放改革发展红利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严格实行零增长,民生支出占比进一步提高。2017年,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达到20309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82.3%。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年教育事业投入5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4.9%。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2.4万人。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困难生活补助。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作,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足额安排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大力支持普通高中提质改造,促进高中教育发展。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投入资金700多万元,用于县职业中专校舍维修、运动场馆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落实社保待遇提标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133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筹集资金1.58亿元,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提高城乡困难群体救助水平,全年拨付资金1.15亿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60元,农村五保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3936元;贫困残疾人、孤儿、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投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2900多万元,促进了全县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资金1.04亿元,为农村困难人群解决住房问题。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765万元,用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300多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50元。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时,县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补助每人每年50元。四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拨付资金500多万元,支持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和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支持举办了“富硒之乡 南有新田”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增加财政投入,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民生“短板”。一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第一抓手,将中央明确的20项、省明确的19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达3亿元,其中县本级财政配套2100万元,保障了脱贫攻坚资金需求。二是精准投入,提高扶贫实效。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发展的瓶颈问题。突出产业扶持,投入产业扶持资金9000多万元,用于设立金融扶贫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及扶持光伏、电商、旅游、温氏养殖等重点产业发展,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自主发展能力。同时,加大教育扶贫、生态扶贫和社保兜底扶贫力度,实行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融合”。三是创新举措,破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精准扶贫。通过设立金融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向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贷款5800多万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支持县级投融资公司争取融资贷款投入扶贫建设项目,有力缓解了我县脱贫攻坚资金压力。2017年,通过融资贷款和涉农整合资金,投入4.3亿元,用于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环境整治等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村脱贫致富夯实基础;投入资金6亿多元,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1.1万人受惠。
5、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积极开展预算和评审管理的改革。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性债务等情况,预算信息公开更全面、更细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经费追加程序、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控管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把好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质量关,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严控超概算和超预算支出,对预(结)算申报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单位,严格落实处罚约束措施,有效规范了项目预算申报行为。同时,建立投资评审绩效评估制度,促使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大大提升。全年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490个,完成评审金额11亿元,审减节约资金1.65亿元,审减节约率为15%。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进一步清理撤销财政专户。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覆盖面,继续提高国库直接支付规模,全年国库直接支付金额达22.5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1%。三是完善支出监管机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分配程序,强化全程跟踪监管,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9020万元,节约资金3957万元,节约率达12%。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等补助发放行为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开支标准。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定期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年收回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848万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全面清查国有资产。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摸清家底,健全台账,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奠定了基础。六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实行政府性债务限额控制,对县级投融资公司债务进行清理,着力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向省财政争取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7.98亿元,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政府性债务成本。
2017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管理与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缺乏有力支撑;二是民生配套、脱贫攻坚等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财政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我县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综合施策,重点突破,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财源建设,强化依法治税,做优做实财政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整合财政支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发挥引导放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7066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5091万元,增长9.3%;上划中央收入为20450万元,增长11.3%;上划省级收入为5119万元,增长11.1%。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26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0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77509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预计69509万元,重大基本公共服务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48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预计6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226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预算增长39%,主要原因是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未按预计数列入年初预算。
支出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1%;公共安全支出8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1 %;教育支出468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7.5%;科学技术支出2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9.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节能环保支出38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7.8%;城乡社区支出4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8%;农林水支出357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2.1%;交通运输支出4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28.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9.1%;住房保障支出106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21.6%;债务付息支出6800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解支出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4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00万元,增长64.6%。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7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报批及征地经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等支出。
3、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污水处理。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0000万元,支出预计40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53353万元(不含省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市统筹的工伤保险基金),比上年增加4544万元,增长9.3%。其中,保险费收入2677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674万元,其他收入9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4512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2511万元,其他支出2617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8225万元,滚存结余4412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5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支出。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坚定信心、强化举措,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为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目标,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实财政收入的政策要求,努力克服速度情结,更加注重财政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的平稳、持续、健康增长。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建立和完善奖励扶持机制,支持推进新型工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着力在财源培植上实现新突破,增强财政增收基础。二是坚持依法治税。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分行业、分税种实行精准分析、跟踪监控。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及税负水平明显偏低的行业和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严防税收跑冒滴漏,促进应收尽收,着力提高税收收入的比重,增加县财政可用财力。
(二)积极跑项争资,缓解财政压力。充分利用国贫县的政策机遇,抢抓国家支持推进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研究和做好项目规划储备等工作,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债券转贷和土地专项债务资金,做好债务置换工作,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三)创新投入方式,全力支持民生。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终极目标和努力方向,把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保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态保护等民生项目支出需要。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一规划扶贫项目和建设内容,实施精准投入。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断在财政政策引导、财政投入方式转变、创新投融资机制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和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为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四)着眼全县大局,严格预算支出。树立全盘意识,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安排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监管,努力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资金需要,同时,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投入到全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确保脱贫攻坚资金需要。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县一般行政性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实行只减不增。二是严格预算追加。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复的预算,除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新增的重大工作任务以及政策性新增支出外,原则上县财政不增加安排部门预算经费。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将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财政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运用,对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的财政资金,在下年度预算安排时调整建设项目或调减资金规模。同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各部门超过2年以上结转资金严格按规定收回县财政,统筹用于其他亟需领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构建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对财政支出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大对扶贫涉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教育资金、住房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重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五)强化债务管控,防范金融风险。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主动适应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渠道,严格实行政府性债务限额控制,确保政府性债务风险可防可控。清理规范县级投融资公司债务,推进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革,增强县级投融资公司自主发展能力和偿债能力。加强对县级投融资公司的监管,推进落实重大举债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对项目资金的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着力防范县级投融资公司债务风险和提高融资贷款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广运用PPP模式,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和运作等相关工作,拓宽政府筹资渠道,着力解决重大建设项目融资难问题。
(六)规范资产管理,促进保值增值。建全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强化国有资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国有资产配备、处置、调拨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办公、专用设备配备范围和配备标准,严防铺张浪费和资产闲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整合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201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品质活力智慧新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