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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新田县公安局
事项类别: 重点领域办事服务
办理期限: 半年
咨询电话: 18007462110
新田县公安局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下午14:30-17:30)
投诉电话:0746-4717882
  • 居住证办理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居住证办理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许可对象

流动人口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
2、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78号 《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
3、《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
4、《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
5、《办理居住证工作规范》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

法定期限

半年

承诺期限

半年

许可条件

对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6个月后,由公安机关或者由公安机关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给《居住证》。

许可程序

一、居住证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我省其他地区居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我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这三个条件之一,均可在申报暂住登记后可申领居住证。注: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二、居住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居住证办理流程

1.办理人将准备齐全的办理材料提交给当地居住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居住证受理,并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居住期限为1年)

3.当事人凭相关申请材料和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制证。 4.符合相应办证条件的群众于7个工作日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证大厅相应窗口领取居住证。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新田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6-4717882

窗口地点

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龙泉镇龙泉路与双碧街交汇处西北角)1楼1~13号公安局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1路、4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站下车到政务中心1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46-476781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伍小军 18007462110

单位网址

http://www.rerji.com/c16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