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证办理
事项名称 | 居住证办理 |
事项类型 |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许可对象 | 流动人口 |
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许可数量 | / |
法定期限 | 半年 |
承诺期限 | 半年 |
许可条件 | 对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6个月后,由公安机关或者由公安机关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给《居住证》。 |
许可程序 | 一、居住证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我省其他地区居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我县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这三个条件之一,均可在申报暂住登记后可申领居住证。注: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二、居住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居住证办理流程 1.办理人将准备齐全的办理材料提交给当地居住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当事人凭相关申请材料和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制证。 4.符合相应办证条件的群众于7个工作日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证大厅相应窗口领取居住证。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新田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6-4717882 |
窗口地点 | 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龙泉镇龙泉路与双碧街交汇处西北角)1楼1~13号公安局窗口 |
交通到达线路 | 1路、4路公交车至县政务中心站下车到政务中心1楼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 |
业务咨询电话 | 0746-4767810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伍小军 18007462110 |
单位网址 | http://www.rerji.com/c167/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