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产权登记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事项类型 |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
是否收费 | 是 |
收费标准 | 登记费: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
收费依据 | 1、湘价费【2008】122号;2、湘价服【2009】36号;3、湘价服【2003】179号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法定期限 | 集体土地60个工作日;国有土地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集体土地30个工作日;国有土地15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申请人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或有关婚姻状况证明(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建筑施工许可证(单位自建房)(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1份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白蚁防治合同;房屋分层分户图;完税证明、相片、登记申请书、房屋测绘报告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新田县优化办 0746-4717882 |
窗口地点 | 永州市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 |
交通到达线路 | 1路、4路公交车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业务咨询电话 | 0746-4725926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黄建军 0746-4725926 |
-- 相关材料 -- |
相关材料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1份 |
相关材料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 1份 |
相关材料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 1份 |
相关材料 | 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或有关婚姻状况证明(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1份 |
相关材料 | 建筑施工许可证(单位自建房)(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1份 |
相关材料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1份 |
相关材料 |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1份 |
相关材料 |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1份 |
相关材料 | 白蚁防治合同 1份 |
相关材料 | 房屋分层分户图 1份 |
相关材料 | 完税证明 1份 |
相关材料 | 相片 4份 |
相关材料 | 登记申请书 1份 |
相关材料 | 房屋测绘报告 1份 |
相关材料 | 其他必要材料 1份 |